重大主題:間接經濟衝擊
重大原因
本公司轄管七大國際商港與2國內商港,所轄港口與9大城市比鄰而居,港口營運發展與當地社區及城市發展息息相關。
影響與衝擊
正面影響:
本公司需適時因應國際貿易及貨物發展形勢調整轉型,並透過港區建設如親水遊憩開發串聯港市觀光、提升港口服務品質,強化與港區聯外交通規劃,及引進企業進駐港區,對港區周邊環境及人群 (包含人權)產生正面間接經濟影響。
政策/策略
- 調整各港發展定位,強化港群力量共同對外發展。
- 調配各類碼頭作業能量與使用機能,強化港區資源使用效率。
- 增加集貨誘因,強化轉口競爭力。
- 提升加值服務內涵,持續創量增值。
- 加強業者合作經營,增加港口服務面向。
預防或補救措施
- 各項建設計畫納入工程進度檢討會議定期追蹤管考,以避免工程執行率落後,各港倘遇國內外環境與市場變化、配合政府政策及港埠發展需求,本公司將循程序辦理修正計畫報核。
- 提供多元申訴管道,如公司信箱(另開新視窗)
管理評量機制
依據「商港法」及其子法「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等相關上位招商法源,據以辦理相關商港招商作業。
績效與調整
- 高雄港第七貨櫃中心計畫第一期工程於2023年5月正式營運。
- 國道七號計畫道路完工前,港務公司與高雄市政府、航港局共同辦理七櫃聯外交通改善措施,由高雄市政府主辦「小港區南星路車道拓寬及安全提升改善計畫」、「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聯外貨櫃車專用道計畫」,其中針對貨櫃車專用道計畫,原核定金額14.03億元,於2023年4月交通部同意增列2.48億元,總經費調整至16.51億元;工程部分由高雄市政府分4標辦理施工,各標均已決標並開工。目的為區隔客貨車實現車道分流及提升行車安全,優化港區周邊整體交通,提升經濟效益。
- 高雄蓬萊港區既有倉庫優化及整修工程(第一期),2023年2月完工。
- 高雄港棧貳沐居及候工室改建旅館投入營運、棧庫群大港倉二期(倉4、倉6)與臺中港20A、20B遊艇碼頭完成招商。
- 臺北港南碼頭區公共建築新建工程已於2023年4月完工。
- 因應綠能關聯產業(含LNG、離岸風電、陸域風電、光電或其他再生能源)需求,除提升港埠設施服務,並釋出港區土地資源利用,累計至2023年出租用地實際點交面積為408.69公頃,較2022年度新增23.09公頃。
重大主題:客戶服務品質
重大原因
- 以「顧客導向」為核心價值,重視客戶及產業需求。
-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規規定,並落實「顧客導向」之核心價值,建立永續合作夥伴關係。
影響與衝擊
正面影響:
透過完善客戶關係管理及持續提升客戶服務品質,可增加客戶對本公司之信任度與忠誠度,對本公司產生正面影響。
政策/策略
- 藉由各分公司客戶拜會與定期、不定期舉辦航商業務或港埠業務座談會,及各分公司設立之客服窗口,及時接收客戶需求,落實客戶意見回饋與管控。
- 涉及客戶交易相關作業系統均依循「ISMS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所訂標準流程辦理,以落實客戶隱私之保護。
預防或補救措施
- 定期舉辦與客戶間之座談會,就港區相關議題及發展方向為溝通。
- 已建立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機制。
- 申訴管道:各港客服窗口、業務專責人員。
管理評量機制
- 對客戶意見加以追蹤管理,並妥適處理。
- 落實客戶意見回饋管控機制,並確保客戶資料安全且未發生資訊洩漏、失竊或遺失客戶資料事件。
- 各分公司透過定期舉辦之港埠業務座談會機制,蒐集「顧客的健康與安全」相關議題,錄案定期檢討。
- 年度訂定「港區職安週活動計畫」並提送職安署職安週專網,活動自4月中旬至11月期間,採取預防與控制措施,並透過「教育訓練」、「宣導輔導」及「查核」等方式,強化港區職場安全衛生設施、健康環境與管理功能,保障其工作業安全與健康,年度執行成果於11月底前報至職安署審核,由職安署發予參與證明證書。
績效與調整
- 舉辦10場次港埠座談會、顧客的健康與安全議題39項,已完成回應。
- 無重大客訴意見。
- 執行完畢「港區職安週活動計畫」。
- 2023年各港港埠業務座談會蒐集之議題皆無發生資訊洩漏、失竊或遺失客戶資料事件。
重大主題:商業模式優化與創新
重大原因
- 我國國際商港經營方式以地主港模式為主,港務公司雖自2012年成立後即積極規劃轉型,然而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仍須以更彈性的營運方式因應,才得以永續經營,避免發生被邊緣化之長期風險。
- 因應行政院推動之綠色能源發展方案,本公司身為國營企業,配合能源政策轉型,以港口作為離岸風電與燃氣發電之營運基地,提高燃氣、風力發電、太陽光電比例。
- 面臨全球海運市場競爭態勢,為即時滿足國際運輸需求,因應資通訊、大數據、物聯網及人工智慧等新興科技發展,本公司為我國七大國際商港統籌經營管理機構,肩負提升港口競爭力之使命,將持續應用新興科技結合港埠經營課題,推動智慧港口發展。
- 積極活化本公司管有閒置不動產,增益資產運用收入。
影響與衝擊
正面影響:
透過持續優化商業模式與提出創新改善作為,導入數位科技轉型智慧港口,支援政府綠能發展跨足新形態業務,將港區資源使用效率最大化,以強化港埠競爭力,對本公司產生正面影響。
政策/策略
- 調整各港發展定位,強化港群力量共同對外發展。
- 調配各類碼頭作業能量與使用機能,強化港區資源使用效率。
- 增加集貨誘因,強化轉口競爭力。
- 提升加值服務內涵,持續創量增值。
- 加強業者合作經營,增加港口服務面向。
- 優化進出商港管制區人員及車輛之管理,訂定「國際商港港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並全面以電子化申請核發港區通行證件,有效地維護港區安全。
- 為持續推動智慧港口發展,制定3大發展策略,聚焦「布建港區智慧基礎設備」、「加值營運數據匯流分析」、「應用新興科技場域試驗」,完善各項港口智慧化設施並推廣各項新興科技技術落地。
- 因應各土地使用開發條件,積極探詢潛在業者,規劃符合市場需求之招商,並依本公司辦理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區域外土地及設施招商作業注意事項辦理招商作業。
預防或補救措施
- 各項建設計畫納入工程進度檢討會議定期追蹤管考,以避免工程執行率落後,各港倘遇國內外環境與市場變化、配合政府政策及港埠發展需求,本公司將循程序辦理修正計畫報核。
- 本公司設有專責單位彙辦各項智慧港口專案執行進度,並定期辦理智慧港口推動小組研商會議追蹤進度,以確保智慧港口規劃發展方向,辦理7場智慧港口推動小組研商會議。
- 適時檢討招商策略及運用多元招商模式,持續與潛在業者洽談投資意願,未開發前將朝短期出租方式活化利用。
- 提供多元申訴管道,如公司信箱(另開新視窗)
管理評量機制
- 定期向交通部進行工作考成報告、施政績效報告,交通部並藉由年度決算報告,評估下一年度之預算,及業務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時亦將動態調整各項目之目標或執行方案,經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後實施。
- 智慧港口重要專案評量管理機制包含KPI績效考核,以及納入智慧港口推動小組研商會議進行專案討論。
- 每日檢視各港區通行紀錄異常比例,藉此得知港區通行證使用狀況。
- 自動化門哨系統於人、車通行時,透過警政署提供失車、逃犯API查詢比對,如比對結果為失車、逃犯者,除現場顯示與簡訊通知外,系統自動註銷通行證。
- 對所屬土地與建物定期辦理不動產運用調查,追蹤資產活化進度,持續與潛在業者洽談投資意願,未開發前將朝短期出租方式活化利用。
績效與調整
- 臺灣港群太陽能發電累計總完工併聯容量約90,917瓩,總發電量約1億453萬度電,減碳量約 51,743公噸。
- 提供綠能關聯產地(含LNG、離岸風電、陸域風電、光電或其他再生能源)出租實際點交面積為 408.69公頃,較2022年度新增23.09公頃。
- 2017年下半年起陳報「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土地清理活化推動小組」閒置不動產計93筆,至 2023年12月底止,已活化8筆土地,面積共計21,895.2m²。
- 升級「商港海氣象資訊系統」監測港口海氣象即時數據,結合警示訊息通報,提升船舶航行安全。
- 全面建置E化車道暨自動化門哨導入AI影像辨識:以科技管理人、車進出動態,落實港口分區管理,全面紀錄通行紀錄電子化。
- 「港務168—港區路況即時資訊服務網」正式擴增到高雄港第七貨櫃中心,有效提升運輸效率。
- 完成「資產地理資訊系統」升級,納管港區6,400公頃土地及建物資料,並應用港口圖資進行視覺化管理,全面掌握租賃標所在區位及招商情形。
- 完成「智慧商情平台」建置開發,以視覺化圖表輔助港口營運管理進行決策分析。
- 完成臺灣港群「智慧能源管理系統」軟體架構:配合國家淨零碳排政策,完成能源管理系統雛形,全時監控港區水、電等能源使用能效,未來結合儲創能設備建置,達到電力使用削峰填谷之目的。
重大主題:港埠作業安全管理
重大原因
本公司主管各項港埠建設及措施為國家經濟之重要推手,因此港埠作業安全管理對本公司是重大的。商港如發生人為危安或恐怖攻擊相關事故,恐對我國商港運作產生重大影響,包括人命傷害、港口正常營運、國家經濟損失,以及國際威脅擴散。
影響與衝擊
- 政治性評估:商港遭受影響,可能衝擊政治,影響國際船舶及貨物貿易進出口。
- 象徵性評估:因為港口設施支援特殊貨物運輸(如武器、軍事用油料、工業設備)或具爭議性(如自然資源等),影響我國商港之象徵與代表性。
- 經濟性評估: 因商港具有重要工業製造與能源來源,故可能影響工業計劃的重要設備(如管路、外海裝備)或產品(金、銀、釸酸鹽等)。 特殊貨物、操作等特殊港口設施、營運如遭受影響,可能造成港口營運與經濟重大損失。
- 社會性評估:因為港埠設施損壞、工業設施破壞、旅客安全等事件發生,如爆炸、撞擊建物、釋放氨氣造成的後果(大量乘客喪命、釋放輻射等),造成社會恐懼及媒體關注。
政策/策略
- 國際海事組織(IMO)為因應國際間恐怖事件頻傳、且日漸嚴重的趨勢,與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締約國在倫敦舉辦海事保全外交大會,採納SOLAS第 XI-2章修正案及「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 ISPS Code)」,這些新規定組成國際架構,透過船舶及港口設施合作,以偵察並阻絕危害航運保全行為;本公司為提升商港競爭力,制定符合IMO所制定SOLAS第XI-2章修正案及ISPS Code規範之「港口設施評估報告」及「港口設施保全計畫」。
- 依據商港法第42條規定,由本公司辦理各國際商港保全評估作業,並據以擬訂保全評估報告及保全計畫,報請交通部航港局核定後實施,並依據商港法第43條規定,本公司配合交通部航港局查核及測試國際商港區域內作業之各公民營事業機構之港口設施保全措施及保全業務,並針對檢查結果發現缺失部分加以改善。
預防或補救措施
- 依據商港法第43條規定,本公司配合交通部航港局查核及測試國際商港區域內作業之各公民營事業機構之港口設施保全措施及保全業務,如經檢查結果發現缺失部分,則要求加以改善並納入 「港口設施評估報告」及「港口設施保全計畫」修訂。
- 透過各港口設施定期辦理保全演習與演練,據以檢討「港口設施保全計畫」所訂定之內容,針對不合時宜與精進做法,適時透過港口設施保全委員會議納入「港口設施評估報告」及「港口設施保全計畫」修訂。
管理評量機制
- 法規管制
- 依據「管理審查程序」於管理審查會或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時,定期審查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變更狀況與符合性。
- 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相關運作執行均應留下紀錄,並依「文件與紀錄管理程序」相關規範辦理。
- 各項目標於每季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承辦單位提報工作辦理情形供委員會委員審議。
- 依據商港法第43條規定,本公司配合交通部航港局查核及測試國際商港區域內作業之各公民營事業機構之港口設施保全措施及保全業務,並針對檢查結果發現缺失部分加以改善;配合國際公約ISPS Code規定,每5年重新核發「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及每年4月至8月進行年度查核工作,俾辦理港口保全設施之合格簽署。
績效與調整
- 2023實際執行場次:
- 大型宣示活動(高階主管宣示/宣導)5場次參加人數2,050人。
- 減災宣導、健康促進活動577場參加人數3,973人。
- 教育訓練與宣導活動50場參加人數1,523人。
- 以上參加人員包含員工、承攬廠商及港區業者(裝卸業者)。
- 強化港區碼頭裝卸作業安全,各港「落實輔導碼頭安全衛生管理規範」執行情形:
總公司每季訪視各分公司1次,全年度共計執行16次;各分公司每半年辦理1場宣導會,全年度共計8場;並定期(每半年1次)配合航港局國際商港區碼頭裝卸作業聯合稽查,參與單位分別為當地勞動檢查機關、港警總隊及本公司會同辦理。 - 航管中心(VTS)管制員教育訓練辦理2場次;參加友港管制員(VTSO)教育訓練各1場次。
- 落實及督導各港口設施辦理保全演習與演練,各港原則每季辦理1次,故港群總計每年至少36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