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公司已於2023年3月訂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暨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調整本公司永續業務組織架構為三層治理架構,設置上層「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及中層「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第三層設7個永續發展工作小組,推動執行公司永續相關工作,並於2023年7月16日正式成立「永續發展推動辦公室」,輔助及推動企業永續業務發展。
「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本公司總經理及外聘專家擔任委員組成,目前共計6人,2023年尚無召開會議。
「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由各分公司總經理、總公司副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及永續長擔任委員組成,目前共計9人。負責擬訂公司永續治理發展含永續發展願景、目標、策略與執行計畫,及向下統籌監督工作小組永續發展業務,並將公司永續治理發展向上提送「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審議,且視永續業務推動情形(環境面向、社會面向、治理面向等)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2023年已召開4次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研議公司永續發展願景、目標、策略及年度執行計畫。
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下轄「永續發展推動辦公室」,設永續長1名,主管1人及專責人員2位,協助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辦理永續發展業務幕僚作業,報告書編撰及綜整管考各工作小組實施情形。

港務公司永續發展治理架構
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職掌 | 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職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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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本公司永續發展願景、 策略目標與執行計畫 | 一、擬訂永續發展願景、策略與目標 二、擬訂永續發展執行計畫 三、推動監督永續發展工作 四、審議本公司永續報告書 五、研議其他與永續發展相關工作 六、向董事會報告相關執行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