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法」規定,國際商港之規劃、建設、管理、經營、安全及污染防治,由交通部設立之國營事業機構負責;國內商港則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管理。本公司經營管理7 個國際商港及受委託經營2 個國內商港,依法執行相關事項。
如發現業者或民眾團體違反「商港法」相關規定,本公司將保全事證並移送交通部航港局,由其依職權處理裁罰事宜,確保依法行政與責任歸屬明確。本公司依內部控制制度落實法遵機制,強化營運誠信與公共利益之維護,並於報導期間內無政治獻金紀錄,亦無涉及產品或服務對健康與安全違規裁罰紀錄。2024 年港務公司違反事件如下,具體事件描述與改善作為詳見企業永續發展專區-永續資訊揭露-公司治理資訊: 公司裁罰資訊。
內控制度
港務公司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及「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等法規,訂定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針對公司願景、重要營運目標及整體與作業層級目標,每年由各單位檢視其權管業務之重要性及風險性,進行風險辨識與評估,分析風險影響程度及發生機率,制定各項風險評量項目及內部控制作業項目。為確保本公司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持續有效運作,透過例行監督、自行評估及內部稽核之方式,落實自我監督機制。
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
為強化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本公司每年依據前一年度自評結果,滾動修正內部控制重點與作業程序。各單位依據執行成效進行自我評估,經主管簽署後,由董事長、總經理與總稽核聯合簽署內部控制聲明書。
稽核室每年針對總公司與各分公司辦理至少2 次稽核作業,檢視高風險內控作業項目執行情形,並追蹤改善進度。稽核結果製成內部稽核報告,揭露稽核發現、改善建議及先前改善建議辦理情形,每季簽請董事長核閱並提報董事會,確保內控制度有效運作,並回應董事會建議。
港務公司內部控制重點與作業程序
倫理誠信
秉持誠信法遵」、「公開透明」、「共融共榮」及「公平正義」4 大精神,積極推動多項廉能作為。訂有內外部利害關係人行為規範,要求執行職務時應遵守業務相關法律規範與誠信行為。
廉政風險管理
針對廉政風險業務,設有採購監辦、風險業務稽核、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受理陳情檢舉貪瀆案件、預警作為及再防貪機制等7 項內控制度,由政風單位執行風險控管並依風險評估結果落實內控機制。並依循本公司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估、稽核、改善。特定業務項目訂有績效評核制度及每年定時召開廉政會報(1 次),檢視年度廉政作為。為管理貪腐風險,港務公司設有8 處貪腐風險評估營運據點,子公司並設有廉政專責機構與專責人員。
透過風險評估鑑別出的重大貪腐風險之評估標準係參考案件發生時間點、目前職務狀況、函送偵辦、民代質詢、監察院彈劾、糾正、追究行政責任或調(停)職與否等資料作評判,如評估其發生機率、影響程度屬高度風險者,則列為重大貪腐風險。2024 年由政風單位完成「廉政風險評估報告」,總計提列38 件風險事件,態樣如下:
港務公司風險事件統計圖
反貪腐政策和程序之溝通及訓練
秉持誠信經營原則,港務公司在推動各項營運活動發展的同時,亦相當重視反貪腐政策的落實與溝通情形,每年度由政風單位擬定廉政工作計畫,據以辦理系列廉政講習、反貪活動與座談會議,持續透過淺移默化方式強化員工反貪觀念,促進誠信治理與公司文化之推動,並適時藉由辦理社會參與活動,向外推廣企業誠信精神與反貪資訊,積極爭取外部利害關係人之共識與政策支持。同時訂有「工作規則」與「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規範員工與業務往來廠商行為,確保一切營運活動皆能以合法合規方式進行。
港務公司反貪行為準則
- 內部利害關係人
依據「工作規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本公司員工不得因職務上之行為或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接受不當招待、餽贈、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並不得涉足不當場所。
- 外部利害關係人
依據「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規定,確保廠商瞭解且自主承諾「不得對本公司或所屬分公司員工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或不法之行為」,並願意給予揭弊者適當之保護。
近3年反貪系列活動計畫辦理情形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9件 |
37件 |
46件 |
2024 年無貪腐事件。如遇有貪腐事件發生,本公司將由政風單位負責蒐集政風資料,研析有無形成貪瀆線索之可能,並訂定後續查處方向。若事件影響業務層面廣泛,將制定專案清查計畫,以普查、抽查之方式,調閱相關卷證資料並通盤檢視,最後歸納彙整清查結果,分析列舉該項業務整體面向運作情形,找出作業違常案件,以及發掘隱藏之問題或危機,並臚陳相關建議事項,供業務單位參採改進。另如調查結果審認同仁涉有貪瀆或一般非法情事,則另簽提考成會追究行政責任並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受理陳情檢舉貪瀆案件流程
為強化為民服務並提升行政透明度,本公司依「行政程序法」第七章及行政院相關規定,訂定「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以合法、合理、迅速、確實為原則,標準化民眾陳情處理流程。
秘書處設專責窗口,透過公文管理系統與「列管案件管理系統」登錄、分辦與稽催各項陳情案件,並與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密切協調,持續追蹤處理進度至結案。未結案件每月彙整公告於內部網站,並於期限前2日提醒承辦人加速處理。2024 年公司共受理民意信箱案件338 件,皆屬權益維護類,已全數依程序辦理完畢。此外,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情案件要點」之規定針對案件之處理效率、態度與專業度,本公司辦理線上與電話滿意度調查,作為後續服務品質改善之依據,落實誠信治理與公正服務。
本公司提供多元檢舉管道,並設有政風單位專責人員負責受理員工及民眾檢舉不法,本處內部控制作業項目就「受理陳情檢舉貪瀆案件」訂有明確流程規範。
同時訂有「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檢舉陳情人身分保密作業規定」與處理程序,如發生經證實之違法事件,將循本公司「從業人員考核要點」及「獎懲案件處理原則」,依規定程序即時辦理獎懲作為。2024 年本公司政風單位接獲民眾陳情檢舉案件計18 案,內容涉及環境保護(E)議題計1 件、社會責任(S)4 件、公司治理(G)13 件,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港務公司揭弊(檢舉)管道
現場檢舉 |
於上班日日間(08:30-17:30), 均有專人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 |
傳真檢舉 |
07-531-8755 |
電話檢舉 |
07-2136963 |
檢舉信箱 |
ethic@twport.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