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績效與亮點(G)
- 經統計2024年度第5屆全體董監事28人,專業知能進修總時數共計164小時,董監事平均進修時數為5.8小時,新任董監事12人,於就任當年度進修達12小時計4人,續任董監事16人,於就任次年度起進修達6小時計11人。
- 2024年度第5屆全體董監事28人,計有25位董監事自第5屆董事會任期起,個人董事會實際出席率達2/3(含)以上。
- 致力達成董監事任一性別比例達1/3的目標,2024年第5屆董事成員任一性別比例男性78%、女性22%;第5屆監察人成員任一性別比例男性80%、女性20%。
- 2024年第4屆董事會召開2次董事會議,第5屆董事會召開2次董事會議及1次臨時董事會議,2024年度董事會審議之議案總計為報告案19案、討論案22案、選舉案1案與臨時動議1案。
- 新進人員「廉政倫理」講習3場次。
- 誠信經營政策溝通,辦理企業誠信宣導、參訪活動13場次。
- 反貪系列宣導活動46次。
- 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會2場次。
- 舉辦4場廉政法紀講習(採實體+線上授課)。
- 辦理常年訓「職災事件責任及案例分析」3場、「履約爭議鑑定的美麗與哀愁」2場,參訓對象為本公司相關業務人員。
- 配合本公司第19期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講授「基本法律介紹」課程,對象為當年度新進人員。
- 依「政府內部控制聲明書簽署作業要點」第五點所提內部控制有效程度之定義,本公司2023年度整體內部控制之建立及執行係屬有效,由董事長、總經理與總稽核於2024年3月共同簽署內部控制聲明書,並於內部控制聲明書申報系統完成申報作業。
- 已於2024年11月15日完成1場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教育訓練。
對應SDGs
- SDG16【SDG16.5;SDG16.6;SDG16.7;SDG16.10;SDG16.b】
管理方針
涵蓋之重大議題
- 誠信經營
- 法規遵循
- 營運風險管理
政策
- 董事會運作
- 內控制度
- 倫理誠信
管理評量機制
- 董事與監察人年度自評考核
- 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
- 廉政風險管理
- 內部稽核制度
- 採購稽核制度
董事會組成
交通部為港務公司唯一政府法人股東,全體董監事均由交通部核派,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4條規定辦理,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主要負責審議經營團隊各項營運提案,審議範圍主要包含營運計畫、各項投資案、預算及各項營運變更等,並關注經濟、環保、社會相關議題。有關董事會決議事項,列管定期追蹤,並請經理部門回復辦理情形。
董事會董事成員由交通運輸、經營管理、財會稅務、風險管理、法律、工程、永續等各專業領域之專家所組成;此外,多位董事也分別來自中央各部會機關及港口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等推薦代表所擔任;另外,5位勞工董事由本公司企業工會選舉產生,分別為基隆、臺中、高雄、花蓮各分公司企業工會代表。董事成員能力背景詳見企業永續發展專區-永續資訊揭露-公司治理資訊:第5屆董事會成員資訊。
董事會成員性別比例及年齡分佈圖
董監事進修情形
為提升各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知能,本公司參考「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規定,新任董監事於就任當年度至少宜進修12小時,就任次年度起每年至少宜進修6小時。本公司提供課程費用補助予董監事,由董監事自行至外部相關教育課程機構挑選合意課程參訓,進修範圍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法務、會計、企業永續、內部控制制度、工程品質管理與誠信經營等相關課程,2024年起交通部也將董監事研習進修情形納入年底自評考核指標項目。2024年第5屆全體董監事研習進修平均時數為5.8小時(164小時 (總時數) / 28位=5.8小時/1位)。
董監事年度自評考核
港務公司作為交通部轄下國營企業,全體董監事除勞工董事外,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及監察人需於每年度年末依據「交通部與所屬事業機構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機關代表遴選管理及考核要點」第10點辦理年度自評考核,前述自評考核表需函報交通部進行複評,其複評考核結果,交通部將作為繼續派任之重要參考。董事長(總經理)、董事與監察人之考核指標分別如下:
董事長 |
總經理考核指標董事考核指標 |
監察人考核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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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受考對象的考核指標依所擔任職務不同而有所區別,交通部考核表總分為100 分,考核表評定標準為:考核總分80 分以上( 含) 者屬適任,79 分至 61 分間者屬待加強及改進,60 分以下( 含) 者則屬不適任。
2024 年度交通部自評考核名單共計18 位董事(含董事長與總經理)與5 位監察人,交通部複評核定之考核結果為:考核名單全體23 位董監事皆為適任。
董監事薪酬
港務公司依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每月核發董監事兼職費;另其出席相關會議之遠赴交通費用,則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覈實支給交通費。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待遇係依「交通部所屬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主持人薪給調整注意事項」辦理。交通部為期所屬事業機構主持人(董事長、總經理)之薪給符合其職責程度,並與事業經營績效相結合,依相關評核因素予以評定不同類別後核定支給,並報行政院備查。
永續績效連結
港務公司已將「實踐永續經營」納入「績效指標評核表」之「公司別績效指標(KPI) 評核表」中,其評估範圍涵蓋員工及高階管理階層註。
註: 高階管理階層為處長級以上。
本公司參加永續相關獎項並獲獎時,本公司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召集人及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召集人可發給激勵獎金;各分公司參加永續相關獎項並獲獎時,各分公司總經理可發給激勵獎金。
董事會運作
港務公司董事會運作相關政策主要依據以下規章,包括「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組織章則」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之相關規定,以確保董事會運作的合規性與有效性。
董監事會辦理情形
每年度董事會依法令每三個月召開常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董事會。召開情形如下表:
公司名稱 |
第4屆董事會 (至2024/9/4) |
第5屆董事會 (自2024/9/5) |
會議召開次數 |
2次董事會 |
2次董事會、1次臨時董事會 |
審議議案統計 |
報告案8案、討論案6案、臨時動議1案 |
報告案11案、討論案16案、選舉案1案 |
平均出席率 |
91% |
81% |
本公司每年由監察人、內部稽核主管、簽證會計師召開監察人會議,就業務及財務狀況進行相關事項討論、溝通及文件查核。2024 年度5 月召開監察人會議,會議主要涵蓋本公司「2023 年度營業報告書」、「2023年度財務報表」及「2023 年度盈餘分派」等表冊,經監察人依公司法查核竣事在案,並於2024 年6 月25 日第4 屆董事會第14 次會議提請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代行股東會議事錄依公司章程陳報交通部備查。
董事利益迴避義務
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22 條」,董事對董事會議所列議案,應於下列情形迴避,不得參加討論,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 與其自身有利害關係,致有損及公司利益之虞者。
- 董事認為應自行迴避者。
- 經董事會決議應予迴避者。
董事有違反前項應迴避之規定,而加入表決者,其表決無效。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
依據公司法209 條辦理董事之競業情形調查,每位董事就任時,會請其申明是否兼任其他事業機構董事,另就本公司營業項目,檢視其是否與其他兼任事業機構涉有競業情形,並於召開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時,辦理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