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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公司落實企業永續發展政策及相關永續業務推動與執行,訂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暨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分別設置決策諮詢層「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規劃推動層「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及執行層「永續發展工作小組」等三層治理架構,並成立「永續發展推動辦公室」。

2024年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召開1次會議、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召開4次會議並於6月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強化治理階層對永續發展議題掌握與決策參與。

本公司永續發展願景、目標、策略及執行計畫由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擬訂後,送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審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另,經理部門依公司長期營運方向規劃目標與計畫,相關計畫與預算納入公司營業方針,經營運委員會同意後,提送董事會核定。

本公司於2024年6月25日第4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2023年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包含本公司永續發展願景、目標、策略及執行計畫、永續報告書重大主題及利害關係人鑑別及編製成果。2024年已依本公司「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暨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經由本公司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擬訂永續發展願景、目標、策略與執行計畫,並提送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審議,制訂永續發展願景為「低碳、共榮、韌性港埠」,並對接世界港口永續發展計畫(WPSP)六大面向目標,設定本公司五大永續發展目標「轉型低碳綠色港群」、「落實港埠環境安全」、「促進多元夥伴共榮」、「打造智慧韌性港埠」及「營運誠信永續治理」,及研定18項永續發展策略,並向下展開執行計畫,以落實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三方面之業務推動。

港務公司永續發展治理架構

港務公司永續發展治理架構

永續發展策略委員會職掌 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職掌
審議本公司永續發展願景、 策略目標與執行計畫 一、擬訂永續發展願景、策略與目標
二、擬訂永續發展執行計畫
三、推動監督永續發展工作
四、審議本公司永續報告書
五、研議其他與永續發展相關工作
六、向董事會報告相關執行成果

 

 

 

永續發展願景
  本公司責任商業行為之政策承諾
E
低碳
  • 港務公司依據歷年盤查結果提出港區減碳策略及藍圖,並提出範疇一、二減碳目標「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50%,2050年淨零排放」。

  • 淨零是我國的目標,本公司為實現淨零轉型,以「科學減碳,綠電先行」作為減碳推動措施。

S
共榮
  • 本公司致力營造符合CEDAW、性別平等理念的友善職場環境,包含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活動、並制定性騷擾相關申訴規定。

  • 本公司訂有「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及懲戒處理要點」、「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聲明啟事」、「人事管理案件申訴處理要點」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明定同仁遭遇侵害時之處理原則及方法,保障同仁權益。

  • 本公司業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規定,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及保障原住民工作權。

  • 本公司勞務承攬契約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辦理,有關派駐勞工請假、特別休假(含年資併計給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及年終獎金(獎金或分配紅利)等工資給付之勞動條件,已規定應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勞工請假規則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另勞務承攬契約亦規範廠商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採購法規定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

  • 本公司訂有「公益睦鄰經費支用作業要點」,以補助所在地社區舉辦之公益活動及急難救助為目的,補助對象包含所在地鄉鎮區內的里民活動及具公益性質之團體(如工會、漁會、社福機構等),每案原則上補助金額不超過2萬元,每年限一次;針對急難救助,每戶補助以不超過5萬元為原則,每年亦限一次。

G
韌性
  • 本公司遵循「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並依此作為營運依據,本公司章程除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亦涵蓋保障股東權益。

  • 參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與「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精神,除於「工作規則」明確規範員工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及相關法令規定,忠誠執行其工作;不得因職務上之行為或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接受不當招待、餽贈、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並不得涉足不當場所;不得假借工作上之便利,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外,並具體落實「行政透明」,主動揭露營運資訊並 推動業務流程資訊透明;持續建構陳情檢舉制度,確保各利害關係人得透過多元溝通管道,積極參與及監督本公司營運執行狀況。

  • 遇有員工違反誠信經營之個人行為發生時,將依具體事證循本公司「從業人員考核要點」及「獎懲案件處理原則」考核規範,公平審慎處理。

  • 依據商港法第41條第1項、災害防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本公司參考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並為驗證計畫內容,每年定期就災害防救業務辦理災害防救相關演習(練)。

  • 依據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及商港法第42、43條規定,訂定保全評估報告及保全計畫,並依交通部航港局配合國際公約規定,每5年重新核發「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以及每年4月至8月進行年度查核工作,以辦理港口保全設施之合格簽署。

 

 

針對資訊安全、能源管理、經濟績效、綠色投資、人力發展、誠信經營等重大永續議題,由業務權責單位以討論案形式提報董事會。2024年多項重大議題如資通安全、薪酬調整、人員甄選、天然氣接收站建置、資金運用與轉投資等提報董事會,並依決議辦理。

性質

重大事件數量

溝通議案概述     
環境面 1 包含港口興建天然氣接受站招商辦理方式審查案議案
經濟面 8 包含一般稽核報告、資通安全情勢報告、營業及財務報告、營業方針計畫、財務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案、資金應用計畫及稽核計畫等議案
社會面 4 包含港區周邊資產活化利用以增加市民休憩空間案、優化從業船員職務層次案、本公司人事相關要點修正討論案及員工薪資結構調整等議案

 

最後更新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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