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海洋再生能源示範應用新里程
為響應國家能源轉型與淨零排放政策,港務公司積極盤點港區空間與海域資源,推動再生能源與港埠設施結合之創新應用。蘇澳港「波浪發電試驗場域」不僅是全臺首座由商港體系提供正式管理海域的範例,更象徵港口功能已從傳統的「物流節點」,跨越轉型為支援國家能源戰略的「實證平台」。
由港埠管理邁向能源實證平台
經評估蘇澳港位處太平洋邊緣,具備優越的湧浪能量密度與穩定的波浪條件,是我國發展海洋再生能源的優勢據點。故港務公司於114年擇定蘇澳港作為波浪發電試驗場域,釋出南外廓防波堤外側海域共6.75公頃,並劃分A、B、C三處試驗區位,每區2.25公頃,提供有意投入海洋能產業的投資人設置設備並進行運轉測試。
為兼顧港口營運與技術驗證需求,招租條件中特別強調不得影響防波堤結構安全及定期環境監測等規範,確保波浪發電技術在不干擾既有商港營運下順利進行驗證,開創商港水域多元利用的新模式。
推動成果與永續效益
港務公司於114年7月7日已完成C區位公開評選招租作業,並由最優投資人以科國際海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脫穎而出,預計導入離岸式波浪發電設備,這不僅是我國首例於商港管理水域內進行的波浪發電實證,更具有指標性的示範意義。
本案不僅拓展低碳能源來源,更將同步帶動海事工程、海上施工與維運服務等本土產業鏈,展現港務公司由港埠經營者轉型為支援國家能源政策與創新技術實證平台之積極作為。港務公司正以實際行動證明,港口不再只是貨物的轉運站,更是淨零排放轉型路上的關鍵藍色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