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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績效與亮點(G)

  • 2025 年度第5 屆全體董監事(28 人) 專業知能進修總時數共計233 小時。
  • 辦理企業誠信宣導、參訪活動20 場次、反貪系列宣導41 次,新進人員「廉政倫理」講習5 場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說明會各1 場次,舉辦18 場廉政法紀講習。
  • 2025 年8 月4 日與航港局辦理「海港齊航,綠廉永續- 2025 年綠能企業誠信研討會」,邀集輪船、船代、離岸風電、海事科技及公協會等產、官、學代表共101 人,研討如何透過公私部門合作,促進我國離岸風電產業之「航安」、「職安」、「誠信治理」與「揭弊保護」等議題。
  • 辦理常年訓「使用生成式AI 相關法律議題(例如營業秘密保護等)」2 場、「本公司履約爭議常見法律問題解析」3 場。
  • 講授「基本法律介紹」課程,對象為當年度新進人員151 人。
  • 完成1 場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教育訓練。
  • 訂定「特殊作業船舶進出港程序」,以提升港內船舶航行安全。
  • 依「政府內部控制聲明書簽署作業要點」,由董事長、總經理與總稽核於2025 年3 月共同簽署內部控制聲明書,完成系統申報作業。

對應SDGs

  • SDG16【SDG16.5;SDG16.6;SDG16.7;SDG16.10;SDG16.B】

管理方針

涵蓋之重大議題

  • 誠信經營
  • 營運風險管理

政策

  • 董事會運作
  • 內控制度
  • 倫理誠信

管理評量機制

  • 董事與監察人年度自評考核
  • 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
  • 廉政風險管理
  • 內部稽核制度
  • 採購稽核制度

董事會組成

交通部為港務公司唯一政府法人股東,全體董監事均由交通部核派,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4條規定辦理,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主要負責審議各項營運提案,審議範圍主要包含營運計畫、各項投資案、預算及各項營運變更等。並針對決議事項列管追蹤。此外,為強化董事會功能並提升決策效率,特設「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程委員會」,以審查提案是否符合董事會應行決議事項。委員會由本公司勞工董事組成,並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經審查通過之提案提送董事會決議,未通過之提案則交由經理部門研議或參辦。統計2025年度第5屆董事會共召開4次董事會議及4次臨時董事會議,2025年度董事會議案統計分別為報告案24案、討論案19案、選舉案1案與承認事項3案;2025年度第5屆董事會平均出席率為81%。
董監事成員任期為三年,董事成員由交通運輸、經營管理、財會稅務、風險管理、法律、工程、永續等各專業領域之專家所組成。此外,多位董事也分別來自中央各部會機關及港口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等推薦代表所擔任;另外,5位勞工董事由本公司企業工會選舉產生,分別為基隆、臺中、高雄、花蓮各分公司企業工會代表。本公司董監事成員詳見本公司官網「董事及監察人」。董監事成員專業背景與進修情形,請詳
企業永續發展專區/永續實踐/永續資訊揭露

董事會成員性別比例及年齡分佈圖

董事會成員性別比例及年齡分佈圖

董監事進修情形

本公司參考「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規定,鼓勵董監事每年進修以精進董監事專業知能,範疇涵蓋公司治理、ESG、風險管理及誠信經營等核心領域。自2024年起,交通部也將董監事研習進修情形納入年底自評考核指標項目,展現對增進董監事專業知能之重視。2025年第5屆全體董監事研習進修平均時數為8.3小時(233小時/ 28位=8.3小時/位)。董監事成員專業背景與進修情形,請詳見企業永續發展專區/永續實踐/永續資訊揭露

董監事年度自評考核

港務公司作為交通部轄下國營企業,全體董監事除勞工董事外,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及監察人需於每年度年末依據「交通部與所屬事業機構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機關代表遴選管理及考核要點」辦理年度自評考核,並函報交通部複評,其結果作為後續派任之重要依據。

考核指標依職務特性訂定,評核內容除董事會出席情形、對事業單位之參與與貢獻度外,亦包含參與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財務報表等訓練、研討會、專題講座或進修課程之增進專業知能情形。整體評核以100分為滿分,評定標準區分為適任(80分以上)、待加強及改進(61至79分)及不適任(60分以下)三類。2025年度交通部自評考核名單共計董事長1人、總經理(兼董事)1人、16位董事與5位監察人,交通部複評考核結果為:適任計21人、待加強及改進計2人。

董監事薪酬

港務公司依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每月核發董監事兼職費;另其出席相關會議之遠赴交通費用,則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覈實支給交通費。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待遇係依「交通部所屬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主持人薪給調整注意事項」辦理。交通部為期所屬事業機構主持人(董事長、總經理)之薪給符合其職責程度,與事業經營績效相結合,依相關評核因素予以評定不同類別後核定支給,並報行政院備查。

永續績效連結

港務公司已將「實踐永續經營」納入「績效指標評核表」之「公司別績效指標(KPI)評核表」中,其評估範圍涵蓋員工及高階管理階層
本公司參加永續相關獎項並獲獎時,本公司永續發展策參委員會召集人及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召集人可發給激勵獎金;各分公司參加永續相關獎項並獲獎時,各分公司總經理可發給激勵獎金。激勵獎金主要核發予辦理重大業務、對事業經營體制、效率、財務及營運等具顯著績效之人員。

註: 高階管理階層為處長級以上。

董事會運作

政策

港務公司董事會運作相關政策主要依據以下規章,包括「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組織章則」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之相關規定,以確保董事會運作的合規性與有效性。

董監事會議辦理情形

董事會為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以每三個月召開常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隨時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負責審議各項營運提案,審議範圍主要包含營運計畫、各項投資案、預算及各項營運變更等,並針對決議事項列管追蹤。統計2025年度董事會議共召開4次董事會議及4次臨時董事會議;2025年度董事會議案分別為報告案24案、討論案19案、選舉案1案與承認事項3案;2025年度董事會議全年度平均出席率為81%。
監察人會議每年召開1次,由監察人、內部稽核主管、簽證會計師等聯合召開會議,就業務及財務狀況進行相關事項討論、溝通及文件查核。2025年監察人會議於同年5月召開,監察人依法審查本公司「2024年度營業報告書」、「2024年度財務報表」及「2024年度盈餘分派」等表冊,並出具查核報告書。

董事利益迴避義務

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22條」,董事就董事會議案如有迴避事由,不得參與討論,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違反迴避規定而參與表決者,其表決無效。2025年董事會利益迴避情形如下表:

2025年董事會利益迴避情形

董事會召開日期 迴避案由 迴避人員
2025/4/28
第5 屆董事會第3 次臨時會議
【討論事項第一案】
為應本公司業務需要,辦理副總經理職務調整一案,謹提請討論。
張展榮業務副總經理
2025/10/13
第5 屆董事會第5 次臨時會議
【討論事項】
有關委任王錦榮先生繼續擔任本公司總經理一案,謹提請討論。
王錦榮董事/ 總經理
2025/12/9
第5 屆董事會第6 次會議
( 代行股東會)
【討論事項第六案】
本公司總稽核獨立性、適任性與績效評估案,謹提請討論。
劉秋梅總稽核
2025/12/9
第5 屆董事會第6 次會議
( 代行股東會)
【討論事項第七案】
擬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謹提請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討論。
王錦榮董事/ 總經理
陳其華董事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

依據公司法209條辦理董事之競業情形調查,每位董事就任時,會請其申明是否兼任其他事業機構董事,另就本公司營業項目,檢視其是否與其他兼任事業機構涉有競業情形,並於召開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時,辦理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2025年於第5屆董事會第6次會議(代行股東會)討論事項第七案提請解除本公司王錦榮董事及陳其華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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