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氣候變遷加劇,全球多國已承諾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臺灣將2050 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針對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港務公司配合國家政策,積極承諾2050年港群實現淨零排放,為此,港務公司承諾以企業的力量回應淨零政策,並透過多元機制鼓勵港區業者竭力合作減碳,達到港群「永續、綠能、智慧港口」之發展願景。為達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港群將採用更多元與彈性的手段與時俱進,以持續永續發展。
再生能源應用:港埠可建置風能及太陽能再生能源機組,採提升港埠能源效率之措施,包括:在港埠設施使用太陽能、生質能源、燃料電池、風力發電等能源。
淨零是我國的目標,本公司為實現淨零轉型,以「科學減碳,綠電先行」作為減碳推動措施,目前推動措施包括:船舶進出港減速、設置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碼頭建置岸電209 座、使用再生能源等。有關再生能源推廣方面,本公司積極開發太陽能、風能等再生能源,除活化港區既有建物屋頂空間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其中臺中港更經行政專欄院核定為風電作業母港,持續提供優質離岸風電港口基礎設施及港埠資源,未來將帶動港口供應鏈共同降污減排。
此外,經自願性溫室氣體盤查後得知,本公司自身的碳排放以電力使用為主,占比超過90%。為了達成能源潔淨與自主性,我們已經開始採購綠電,並推動再生能源自發自用評估,同時與港區太陽能發電及再生能源業者訂定優先購電權利,目標是在2030年主要辦公室100%使用綠電,以實現RE100(100%使用綠電),預計每年可減少約24,780公噸二氧化碳。
本公司將採用更多元與彈性的手段與時俱進,以持續永續發展,並透過管理與獎勵手段,與港區業者攜手共同減碳;為加速帶動港區業者走向淨零排放,定期辦理業者說明會分享碳管理最新知識,同時針對業者承諾使用一定比例再生能源、替換電動化運輸車輛及機具等措施,訂定獎勵辦法。港務公司將透過與內部員工及外部利害關係人,倡議討論減碳之合作參與,共同落實環保責任,達成互利共榮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