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為推動臺灣港群智慧港口發展,鼓勵航港產業生態圈業者應用數位科技提升管理效能或優化作業服務,114年度辦理「114年度航港產業數位轉型成果獎勵方案」,即日起受理提案申請作業,申請期限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歡迎航港業者踴躍提案,可至「行銷獎勵方案申請平臺」進行提案申請。
申請對象
於臺灣國際(內)商港營運範圍內從事航港客貨運輸、裝卸、儲運等相關業務之營運業者,並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應檢附租賃契約、繳費通知單、同意證明書、守約等證明文件)。
獎勵內容
申請人之提案執行成果報告書(包含但不限於數位基礎設施之軟硬體建置、數位或智慧化管理、服務系統導入等),經本公司審查符合航港相關數位或智慧化應用者,依本公司審查結果,核發申請提案執行經費之20%~45%比例獎勵金,倘獎勵金逾各級距核發金額上限,以該級距上限金額為限,詳【審查作業】。
審查項目
針對申請提案內容涉及數位或智慧化應用情形、航港業者效能或服務升級情形、航港產業生態圈受益情形、創新性以及建置具體效益等項目進行綜合審查。
獎勵規模
每案獎勵金至多為實支經費40%(最高上限為1,000萬元)
經審視申請提案與本公司相關系統具數據介接效益與可行性,且完成簽署「資料無償介接承諾書」者,獎勵金核發比例將於各級距增加5%,獎勵金核發上限增加300萬元,並於本公司確認完成資料介接後,發放加碼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