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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4年高雄港旅運中心旅客橋操作及維護保養工作
  • 類別:

    招標資訊
  • 公告日期:

    113-04-29 ~ 113-05-14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3/04/29
 
[機關代碼]3.15.86
[機關名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聯絡人] 高維陽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5
[傳真號碼] (07)5311810
[電子郵件信箱]weiyang529@twport.com.tw
[標案案號]A0S240221
[標案名稱]113~114年高雄港旅運中心旅客橋操作及維護保養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3,959,655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959,65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4 09:00
[開標時間] 113/05/14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開標室(高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方 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標單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本契約履約期間自113年6月1日起(若未及於6月1日決標,則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14年5月31止,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機械製造業(CB01)、運輸工具製造業(CD01)、機電工程業(E603)或機械工程業(E604)等相關行業擇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3)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港口旅客橋或機場空橋之製造、供應、操作、保養維修或承做之文件,此文件須包含契約內容影本及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 電⼦領標。
2. 郵購⽅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他]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5916 ,黃順章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 [檢舉受理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檢舉電話:07-2136963、檢舉信箱: ethic@twport.com.tw。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雄調查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3/04/26 14:5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