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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職務甄選公告-處長
  • 類別:

    就業訊息
  • 公告日期:

    112-10-25 ~ 112-10-3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職務甄選公告

職稱

 政風處處長

名額

 1名(基隆分公司)

公告日期

 112年10月25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1.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經歷:曾擔任政風工作經驗20年以上者,且曾任政府機關簡任職務年資1年以上。
 3. 品操端正,無不良嗜好,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工作內容

   
   綜理基隆分公司政風處工作暨所屬臺北港及蘇澳港營運處政風業務,
   掌理事項如下:
   1. 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2. 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3. 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4.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5. 有關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6.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7. 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8. 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9.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工作地點

 基隆市

報名方式

 一、應徵者請先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全球資訊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報名表(12.5KB/ODT)     報名表(22.1KB/DOCX)

 1. 最高學歷證明
 2. 證照證明
 3. 各項經歷證明

二、於112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人力管理科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基隆分公司政風處處長職務),符合資格人員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未獲甄選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公司不主動退還。

四、聯絡電話:陳小姐 07-521-9000 轉6155

備註

本公司新進從業人員不具備公務人員身分,其進用及管理,依本公司人事規章等規定辦理,不適用公務員有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