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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中港船舶帶解纜投資經營案」公開甄選作業
  • 類別:

    公告
  • 公告日期:

    113-03-12 ~ 113-03-25

主旨:「113年臺中港船舶帶解纜投資經營案」公開甄選招商公告。
依據:「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投資經營項目:臺中港區船舶帶解纜業務(不含自備(有)帶解纜業務之碼頭)。
二、契約期限:5年。
三、營業項目及經營限制及港區規定事項:
(一)本分公司指定區域接受委託或承攬臺中港區船舶帶解纜業務,全天候24小時機動待命。自負盈虧,且不得轉讓或轉包予第三者經營。
(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船舶帶解纜業務監督管理要點。
四、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限經營下列行業之一者:(如營業項目代碼為ZZ99999者,不得主張為下列行業之一,視為不合格)
1、船舶運送業。
2、船務代理業。
3、商港區曳船業。
4、商港區拖駁船業。
5、船舶勞務承攬業。
6、船舶理貨業。
7、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8、商港區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
(二)財務資格:單一公司實收資本額新臺幣600萬元以上。
(三)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申請。
(四)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五)本公開甄選案之最優投資人逾期未簽約,該投資人及當時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曾任或現任他公司負責人(或經理人)之業者,不得再次參與本甄選案。
(六)投資人近15年內與本分公司或原臺中港務局解除契約或被列為不得參與帶解纜業務投標者,視為不合格。
五、採單項評比方式辦理,甄選程序依公開甄選須知第十三條辦理。
六、招商文件購領方式:
(一)費用:每份新臺幣500元整。
(二)親自購取:自公告日起至113年3月25日(星期一)止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向本分公司業務處契約管理科【地址: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洽購。
(三)郵購:於113年3月25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將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大型(大4K)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附回信郵資每份139元整;倘因地址書寫不詳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並註明購買「113 年臺中港船舶帶解纜投資經營案」招商文件,用限時掛號郵寄至【地址: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收件人:臺中港務分公司業務處契約管理科蘇月茹】,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七、收件截止時間:甄選文件應於113年3月26日上午9時前寄達或投入位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1樓服務臺旁之投遞箱,逾期視為無效。
八、押標金:新臺幣200萬元整。
九、公開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1、時間:113年3月26日上午9時30分。
2、地點: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1樓開標室【地址:43501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
(二)第二階段(單項評比):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家數達1家以上(含1家),則進行單項評比,於資格審查會議結束後接續進行。
十、聯絡資訊:業務處契約管理科04-26642157。
十一、其他事項請詳閱公開甄選須知及契約樣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