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基隆港務facebook粉絲團_另開新視窗

臺中高雄港務facebook粉絲團_另開新視窗

高雄港務facebook粉絲團_另開新視窗

花蓮港務facebook粉絲團_另開視窗

基隆港旅客服務facebook粉絲團_另開新視窗

臺灣港務國際物流_另開新視窗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行政透明專區_另開視窗

:::

非洲豬瘟防疫專區

跳過現在頁籤,直接到內容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國際港口針對非洲豬瘟防疫因應措施

一、協助宣導禁止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政策

(一)於各港旅客服務中心,以跑馬燈、宣導海報宣導、宣導影片播放。
(二)於船席調派會議期間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轉知所屬會員,落實船舶廚餘管理禁止入境著地規定。
(三)配合農委會防檢局宣導及法規執行,即時強化宣導防疫事項及動物傳染病罰則。

二、船舶廚餘禁止入境著地

廚餘處理方式:依據「動植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8條之1規定:「有關來自國外之車、船或航空器所載廚餘,不得離開該車、船或航空器;離開者,應以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核准之方式運送及銷燬。」,各港區一律不收受國際線船舶之廚餘。

三、持續船員生活垃圾清運與管理

(一)請合法船舶垃圾清運承攬商(以下簡稱承攬商)嚴格注意船方交付之船員生活垃圾,若發現船方讓廚餘混裝入境意圖,將即通報航務中心。
(二)要求承攬商拒絕收受以黑色或不透光垃圾袋裝,及無法以肉眼直接目視檢查袋中內容物之船員生活垃圾,於防疫期間收取之垃圾直送焚化廠處理,同時增加垃圾車消毒次數及加強工作人員個人衛生防疫。
(三)進入港區載運船員生活垃圾之人員及車輛,需依「國際商港港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申請並取得通行證後,始得進港載運。

四、加強來自疫區船舶異常情況即時通報

針對大陸地區之船舶進港,由海巡署依照正常作業程序登船檢查,如有異常,立即通報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理。

五、提供防疫檢查場地

因應國際郵輪來臺,各港旅客服務中心配合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提供防疫檢查場地,包含消毒毯、入出境X光機及棄置箱之置放區。

  
聯繫窗口(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7-05
瀏覽人次:3943
  • 回上頁
  • 回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