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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拍機進入港區未經申請許可飛行將檢具移請航港局裁罰
  • 類別:

    最新消息
  • 公告日期:

    107-02-22 ~ 108-03-22
  • 點閱率:

    7725

針對報載網友在高雄港出港航道上空拍海軍磐石軍艦出海畫面一事,臺灣港務公司高雄分公司表示,為管理港區範圍內遙控無人機申請使用及安全管理事項,已特訂定無人機使用管理須知。如於商港區域內進行無人機飛行作業,均須專案提出申請,於審查通過方得進行無人機飛行作業。如未經同意於商港區域進行無人機飛行作業者,將移請航港局依商港法相關規定處理。

臺灣港務公司表示,若依法申請空拍作業,無人機飛行作業禁飛區域包括化學品、危險品儲槽區或作業區域等,其他如軍用碼頭、信號台、油輪、化學品船等泊靠船區亦不得飛行接近。

交通部航港局今(107)年1月5日已邀集港務公司等相關單位開會研商港區遙控無人機管理相關事宜,已將未經同意使用空拍機列入「商港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公告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民眾在港區範圍飛行空拍機,需事先向臺灣港務公司申請,否則經港務警察總隊取締到案,將視情節輕重可罰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收空拍機。臺灣港務公司除將協請港務警察加強派員巡察取締外,並呼籲民眾若發現操作者或無人機的起降位置,可立刻通報臺灣港務公司或港務警察前往查察。

提供單位:勞安處 
聯絡人:張維鍵資深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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