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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港埠旅運中心1樓及2樓商業空間設施租賃經營公告招商甄選案
  • 類別:

    招商招租
  • 公告日期:

    109-07-10 ~ 109-07-23
  • 點閱率:

    752

一、依據:依「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租賃經營標的:高雄港港埠旅運中心商業空間(合計1樓及2樓之樓地板面積暫定1,232㎡,屆時依實際指界測量為準)。
(二)
維護管理設施:高雄港港埠旅運中心1樓及2樓旅客諮詢服務處。
(三)租賃及維護管理設施用途:
1.免稅商業空間:應經營免稅商品販售業務。
2.一般非免稅商業空間:經營旅客服務相關業務(經營販賣書籍、咖啡、餐飲、禮品、紀念品、藥妝或其他經本分公司事前核准同意之業務等項目)。
3.維護管理設施:維護管理設施範圍、負擔項目及分擔方式詳如契約草案附件2
(四)
投資人資格條件:
1.一般資格: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股份有限公司。
2.財務資格: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者。
3.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申請。
(五)
招標文件費用及現購、郵購方式:
1.費用:每份新臺幣500元整。
2.現購:自公告日起至109723日(星期四)止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向本分公司業務處契約管理科(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電話:07-5622644)洽購。
3.郵購:於109716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將投標文件費用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支票或郵局匯票,附大型回件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倘因地址書寫不詳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並註明購買「高雄港港埠旅運中心1樓及2樓商業空間設施租賃經營案公告招商甄選」書表,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業務處」。
(六)投標截止收件時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及地點:
1.投標截止收件時間:109724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以郵遞送件(「掛號」或「快捷」郵件)方式寄達至【高雄郵政9-33號信箱】(以郵戳為憑),逾時無效。
2.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時間:109724日(星期五)上午930分。
3.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地點: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會議室(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3樓)。
(七)押標金:新臺幣75萬元整。
(八)備註:其他事項請詳閱招商甄選須知及契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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