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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修訂之高雄港(含安平港)港埠業務費之項目及費率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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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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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9-11-24 ~ 1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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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1661
公告主旨:公告新修訂之高雄港(含安平港)港埠業務費之項目及費率標準表,並自110年3月1日起實施。
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1月9日港總業字第1090112318號函。
公告事項:修訂進出穀倉之散裝穀類棧租費5天免租期說明:「開始進棧之日起,免租期以五天為上限,免租期後每五天為一期,第一期按規定費率收費,第二期按規定費率增加百分之五十,第三期起每期均按規定費率增加百分之一百,遞增至第六期止,存棧起過六個月者,依法處理。」。
公告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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