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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花蓮市美港段36、37、40等3筆地號內面積5,500平方公尺港埠基地」投資經營甄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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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招商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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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0-02-18 ~ 1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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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1297
依據:商港法第10條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甄選資格:
1.依法登記之中華民國公、民營事業機構。
2.具倉儲業經營者,所登記之營業項目或經營範圍須符合該業別之法令規定。
二、甄選文件購領:
(一)親自購取:自110年2月18日起至110年2月24日止,辦公時間內親至本分公司1樓聯合辦公室不具名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正,最多以購2份為限,逾期概不受理。
(二)郵購:自110年2月18日起至110年2月22日止,備妥A3回郵信封,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文件郵資1份67元,2份99元),工本費每份200元(限以現金或郵局滙票,抬頭應書寫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以限時報值掛號或快遞逕寄本分公司行政處處行政科收(以寄出郵戳為憑,請自行考量郵遞時間,若郵局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本分公司概不負責)。
三、押標金:新臺幣8萬元正。
四、連絡電話:業務處契約管理科03-8325131#2413
五、截止收件日期:110年2月25日上午9時。
六、甄選時間:110年2月25日上午9時30分。
七、甄選地點:本分公司四樓訊視會議室。
八、其他注意事項詳甄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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