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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洲際二期S17碼頭及S16、S17後線土地租賃經營暨投資興建油品儲槽與附屬設施案」第2次公開閱覽公告
  • 類別:

    公開閱覽
  • 公告日期:

    110-02-01 ~ 110-02-08
  • 點閱率:

    1945

依據:依「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標的:高雄港洲際二期S17專用碼頭約0.9公頃(面積以實測為準)及S16、S17碼頭後線土地約9.63公頃(面積以實測為準)。
二、經營項目及經營限制:於租賃範圍內,限投資人出資(籌資)規劃興建儲槽,經營高雄港區(含錨區)船舶加油業務,並得經營油品進出口及轉口之裝卸、儲運等業務。
三、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資人以單一公司申請為限,不得具名共同申請。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營事業須有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油業項目。
(四)依經濟部訂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經營許可範圍。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參與本案。
(五)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在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六)為增加高雄港區船舶加油服務業者家數,提升船舶加油服務品質及效率,開放新進業者加入營運,現有高雄港區經營船舶加油業務者非屬本案招商對象
(七)投資人應檢附合法之證明文件,若有偽造、變造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得撤銷其取得投標、得標及簽約資格。
四、押標金:新台幣2,000萬元整。
五、公開閱覽日期:110年2月1日起至110年2月8日止。
六、回應意見送達期限:110年2月8日。
七、回應意見送達方式:以書面方式寄送或親送。
八、本案聯絡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業務處契約管理科許怡婷(電話:07-5622670;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九、備註:完整公開閱覽內容及文件均揭露於本公司網站供下載,請詳閱本甄選須知及契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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