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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保護採購評選委員小叮嚀」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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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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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7-11-02 ~ 1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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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1214
採購評選委員因擔任政府採購法之評選職務,而具有刑事法上之「授權公務員」身分,為落實行政院賴院長「愛護、防護、保護」之「防護」工作面向,避免採購評選委員因不熟悉法律相關規定而誤觸法網,如「平時避免跟廠商有程序外的接觸」、「不要收受廠商之贈禮」、「遇有被請託關說情形,做成紀錄並附於採購文件一併保存,同時向政風單位登錄」及「採購評選過程遇有廠商或掮客行賄,或者私自留下賄款,務必透過賄款退還機制並通知政風單位處理,絕對不要私下退還」等,廉政署爰製作旨揭宣導影片,期盼透過溫馨叮嚀與提醒,使評選委員對自身身分及法律規範有所認識,以確保採購公正及公平
連結網址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SSR2_nXfns3BJu9bQgYtKOsJ7PCueNh/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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